羅東博愛醫院11日發聲明表示,台灣自民國91年起,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設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並於94年起由線上系統依據「緊急程度」、「等待順位」、「醫療條件」等客觀標準,進行器官媒合,杜絕人為干預空間。

院方說明,每一位捐贈者的愛心,都需要經由完整流程,其中包括成立跨部門移植委員會、家屬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執行雙次腦死判定等,羅東博愛始終以謹慎、尊重、合法的態度完成每一例器官捐贈,讓愛的延續在制度與倫理的保障下進行。

羅東博愛30多年來推動器捐實績,參與合作之院所遍布全台自1991年起,羅東博愛醫院即投入器官捐贈推動,歷年與台大醫院、台北榮總、林口長庚、萬芳醫院、雙和醫院等多家醫學中心合作,至今已完成31位捐贈者的大愛傳遞,過程中所有移植手術皆由具資格醫院依法執行,受贈者分布遍及台灣各地。

院方強調,每一位器官捐贈個案,都是一個家庭在巨大悲痛中做出的無聲成全。醫院的任務是尊重每一位願意捐出的生命禮物,用專業與制度保障捐贈者尊嚴,也讓受贈者重獲新生。也因此器官捐贈是台灣社會最珍貴的信任與大愛。羅東博愛醫院作為區域醫療機構,將持續以敬意與責任陪伴每位家庭完成生命傳承,也誠懇呼籲社會各界,以理性看待醫療議題,共同守護這份屬於台灣的醫療良心。

醫師張家豪認為,一開始看到不實謠言,心想應該沒人會信,沒想到卻越傳越廣,甚至讓院方不得不出面澄清。「坦白說,真的很心痛。身為宜蘭人、也是醫師,我自己和家人都在博愛就醫。」

他無奈地說,這些子虛烏有的說法,不只傷害醫護,更可能讓鄉親對醫療失去信任、延誤就醫。宜蘭的醫療資源已經不多,請大家珍惜,也相信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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