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鏡週刊》報導,該名離職員工指控李懷瑾,因無法理解組織訂定的專業評核標準,改以個人價值觀來評斷員工考績,她還在績效考核中,刻意挑剔與貶低某位員工的貢獻,導致最終自請資遣。

此外,離職員工爆料李懷瑾頻繁遲到早退,還多次拿公費進行高額餐敘與送禮,並自己簽准核銷,涉及公私不分,且未經內部討論即挪用預算出國,也未繳交考察報告。離職員工更批評她透過主管與評審身分,讓特定團隊在多項計畫中獲取資源。

該名離職員工認為文化內容策進院(文策院)內部有管理失當、霸凌文化與權力濫用等問題,要求院方調查,但相關程序未獲妥善處理。

對此,文策院回應,同仁遭投訴職場霸凌一事,已聘請具法律、職業安全相關等專業外部委員,啟動內部調查。對於該同仁於工作期間的相關爭議,也深入了解中。

而對於遲到早退、宴請廠商、出國差旅核銷、採購特定團隊,以及考績評核有爭議等指涉事項,院內皆有相關規定,包括主管差勤、經費支用、差旅報告及採購程序等,皆須符合規定才能執行。

文策院重申,對於任何形式的職場霸凌行為,皆持零容忍的態度,若有職場不法侵害等事宜,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並表示已重啟內部調查與深入了解當中,以求釐清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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