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若芳表示,勞動部身為勞權主管機關,卻放任賤視勞權、打壓僱員的主管,不僅部長何佩珊責無旁貸,全國公務機關都該引以為戒。
根據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在一般民眾的勞動職場,雇主必須針對員工的健康危害、霸凌、過勞等事項提出具體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但這套規定,並不適用於多數公家機關的公務員,因為公務員適用的是《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顏若芳提及,兩部法規中並沒有像職安法一樣,嚴格要求雇主應針對僱員的健康危害、霸凌、過勞事項提出具體預防措施,僅有以「應落實預防、應提供」草草帶過,且比起職安法及相關細則逐年不斷與時俱進的修正,《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卻自2014年未再修改過。
顏若芳坦言,何佩珊要不要哭、要不要辭職根本不重要,謝宜容撤職、懲處、依法究辦是基本的,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提升公務人員的職場健康、安全保障,中央和所有地方政府都不應將這次的憾事列為個案檢討,而應儘速召開全國性的研商會議,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並落實更多配套措施。
她還說,否則如果所有公務機關繼續以「今天公祭、明天忘記」的心態來檢討,最終台灣的政府機關只會背上「血汗政府」的惡名,更再無立場、再無說服力要求民間企業職場共同維護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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