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蘇家宏在臉書發文,分享一個遺產繼承案件,公公因病過世,婆婆為了獨吞遺產,要求已婚無子的大兒子和未婚的小兒子拋棄繼承,然而,大兒子不久後意外過世,婆婆只好改要求大兒子的遺孀放棄繼承權,並給她500萬盡快搬出家裡。

大兒媳本想爭取自己的權利,未料卻發現自己懷孕了,因此她同意辦理拋棄繼承,並拿著500萬離開家裡,等到孩子出生,辦理戶籍妥當後,媳婦主張丈夫遺產應該「全部」由剛出生的遺腹子繼承,因為小孩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婆婆是第二順位繼承人。

而在第一順位繼承人存在的狀況下,婆婆是第二順位繼承人並不能繼承遺產,因此要和遺腹子一起繼承公公遺產,每人各一半,媳婦「反將一軍」在遺產繼承上完全卡位成功。蘇家宏感嘆,「人算不如天算,凡事順其自然,不強求反而能維繫全家人得來不易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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