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案例,一位父親將名下的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過了5、6年,由於生病狀況不佳、無法工作,生活也開始有些困難,於是求助於孩子。結果孩子竟然拒絕協助,還封鎖爸爸、斷絕聯絡,「父親只好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父親的名下」
蘇家宏表示,他鼓勵每一個人都要先愛自己,把自己照顧好,把自己照顧好就是愛孩子了。爸爸或媽媽一定要保留足夠的「老本」,不論是房子或現金是,因為就算現在自己有工作能力,「但總有一天我們無法工作,到時候要靠什麼過生活?」
「到底要有多少錢才夠?」蘇家宏說明,從遺產稅的角度來看有3點:
1.單身至少要有1500萬元才夠(不動產也要以公告價計算),有配偶的人至少要有2000萬元才夠,因為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333萬元,加上一些扣除額等等,就是這個數字。
2.如果退休生活想要過好一點的人,至少要再多5000萬元,因為超過免稅額+扣除額+5000萬元內,遺產稅是10%計算的。
3.想要過得再富裕一點的人,至少要超過1億元以上。
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而接受贈與者的負擔條件越具體清楚越好。也可以運用信託,更加的穩固!多數人下意識地會覺得,送給子女房產、錢財,子女就會很感激地孝順、照顧自己,「但孩子跟你想的可能並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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