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金醫師昨(21)日在臉書上透露,自己因欲辦理電信費自動扣繳變更,結果看見帳單,這才驚覺自己有訂閱音樂平台、每個月都被扣了149元,殊不知一打去客服詢問:「我是什麼時候開始訂的?」對方竟回答2013年,讓他嚇喊:「天啊!我根本就沒有在用這項服務(至少很多年沒用!)然後就一直被扣款扣了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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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志金醫師妻子「太座」猜想,由於有些手機服務是門號辦續約時「送」的,因此用戶可能會在被送了幾個月後時間到期、沒主動停止,導致它「自動」續用下去,這讓他不禁感嘆:「這次學到的教訓是,自動扣繳的帳單,還是要每個月都看一下帳目。」
不僅如此,陳志金醫師更是質疑,若手機服務贈送期限到期、電信業者就自動續約,此為合法做法嗎?「如果是這樣,那我可以一開始就不接受贈送嗎?」此外,他認為即便此行為合法也屬實對消費者不太有利,「可以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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