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民眾於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放,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

交通局提醒,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

交通局也表示,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各路口號誌亦採假日時制並取消各調撥管制。

未來恢復紅黃線禁止停車管制之時間,將另行發布新聞稿通知,敬請民眾多留意電子媒體新聞與廣播。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查詢專線:1999

針對颱風天滯留堤外汽機車,交通局說,配合實施「只出不進」4小時起開始拖吊作業,對未自行移車之大型車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小型車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機車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

交通局表示,經北市府代為拖吊移置堤內之車輛,除罰鍰外需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大型車移置費3,000元、保管費250元/半日;小型車移置費900元、保管費100元/半日;機車移置費200元、保管費25元/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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