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出席北市聯合婚禮,面對媒體詢問,京華城案是否合不合法?李四川回應,都發局在今年一月已說明,原則上符合《都市計畫法》的程序,只是李四川也說,是不是適法,就要看法院怎麼判。

至於京華廣場是否要停工,李四川說,《建築法》的停工標準,必須符合幾項條件,包括第一,沒有依照工程圖施工、第二,發生工安事件、第三,違反《都市計畫法》。

李四川說明,不管都委會的委員或召集人,或是首長有涉及圖利或是貪污,必須被起訴、判刑,才能認定違反《都市計畫法》,這樣北市府才能要求京華廣場停工。

李四川表示,公務人員本來就是要依法行政,「證據到哪裡,我們才能按照證據辦理」,假設現在喊停工,卻沒有依據,如果到時候京華城案相關當事人被判無罪,我們市政府可能會涉及國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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