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5月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以下簡稱督導辦法)」,相關措施已實施多年,但分散於許多法條中,且各縣市督導方式不一,因此才由中央政府訂定統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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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考量學生多元自主學習及休憩權益,督導辦法明定學習評量(考試)以在課綱所訂學習節數內實施為原則。也就是說,早自習、午休等時間,都不能有大小考試。「模擬考」限於國中3年級辦理,且不能在寒暑假結束後第1週實施。

督導辦法並明確要求,學校辦理的課後輔導(第8節)、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應於規定時間進行,且不得教授新進度。

督導辦法並要求學校自主檢核,特別要求國中應於每學年開學前,將檢核結果公告於學校網站。主管單位將透過實地視導,包括資料審閱、課堂巡查、學生及教師代表問卷晤談等方式,監督學校是否有落實正常教學。(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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