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莫先前在未摘除性腺器官下要求變更性別由女變男遭拒而提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5月底宣判尼莫勝訴後,他今天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換發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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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莫一邊填寫資料,邊說「昨晚太興奮了,都沒有睡」,自己現在是真正的男生,「不用再面對人家看到身分證的那種尷尬」,人生新篇章從此刻開始。他並感謝伴侶盟及律師一路上的協助。

「現在的自己才是最喜歡的... 這才是我想要的」,尼莫說,身體限制讓他無法進行更多治療,但希望能幫助其他像自己一樣的人,不必為了換證而去做手術。

尼莫太太Mimi也說,看到尼莫身分證性別變更為「男性」,全身起了雞皮疙瘩,「這40幾年來,他心裡的傷,別人很難體會」。

信義區戶政事務所僅表示,他們依法辦理尼莫換發身分證。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受訪表示,尼莫熬過許多艱辛日子才走到今天,「有了這個新的身分證,每天都是禮物、都是新的開始」。

簡至潔還說,希望政府不要讓每個人都要透過訴訟才能取得他們的身分,「沒有人需要經過這麼長的磨難,才能取得一張符合自己的身分證」。

伴侶盟先前指出,尼莫從小就認知自己是男生,經過不少掙扎後,決定開始補充男性賀爾蒙。由於尼莫曾因其他疾病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恐危及生命,因此尼莫無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拆除手術的條件。

尼莫在伴侶盟律師團協助下,2022年6月向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拒後再於同年7月提起訴願後遭駁回,最後在同年12月提起行政訴訟。

歷經22個月的行政爭訟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5月底判尼莫勝訴,戶政所對尼莫提出變更的申請,應作成性別登記變更為男性的行政處分。

尼莫案為跨性別者申請變性無手術證明興訟第2例,第一例的小E申請性別由男變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小E勝訴,因戶政單位未上訴,小E已成功變更性別登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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