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長林宇旋進一步說明,0至6歲兒童身體不斷成長,在認知、語言、動作、社會適應行為或情緒等各面向,形成一定的發展,如有發展步驟沒有跟上正常發展,就稱為「發展遲緩」,有發展遲緩現象的兒童,應當及早接受早期治療。  

林宇旋說,掌握兒童發展與及早發現異常,需醫護及家長通力合作,兒童發展「監測」是家長運用兒童健康手冊家長紀錄事項,觀察紀錄兒童發展情形;由專業醫師提供「篩檢」,如發現疑似發展遲緩,透過衛教、追蹤或轉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進行「評估」與診斷。  

政府原本提供一般的「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沒有包括「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國健署參考國際作法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本土兒童發展篩檢模式,研製臨床醫師使用標準化篩檢工具,兒童發展關鍵年齡,新增6次發展篩檢,由接受過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醫師進行篩檢。  

馬偕醫院早期療育評估中心主任陳慧如分享,1名3歲小妹妹,時常哭鬧、發脾氣,透過評估量表發現語言認知社會發展的面向正常,但粗大動作與精細動作分數未通過,神經學檢查才知是先天性肌肉張力低下的孩子,因動作做不到才會鬧情緒。  

國民健康署表示,只要孩子具健保身分,可在孩子成長過程6個階段,分別為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兒童,各接受1次政府補助篩檢服務,也可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提醒家長或照顧者別忘了攜帶健保卡與兒童健康手冊。(中央社)

兒童發展篩檢補助時程。國健署提供
兒童發展篩檢補助時程。國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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