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日前公布合作藥師公會,在4500間藥局提供民眾免費領取共1千多萬劑「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不過有民眾指出,這批快篩試劑效期普遍較短,甚至有的到5月底就過期,質疑快篩過期後是否仍能判讀病毒?以及有民眾質疑現發放的快篩試劑是否對新的病毒變異株有檢測能力?

對此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天在食藥署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即期」快篩,表示是還沒過期,只要是經食藥署核發、在有效期限內快篩都可正常使用。王德原也坦言,部分廠商在有效期限設定上會較為保守,但實際數據無法得知,因此食藥署立場來說,只要過期的快篩就是建議當一般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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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目前發放的快篩試劑對於新的病毒變異株有無檢測效果?王德原表示,目前流行的病毒株為JN.1,疾管署提到的新的病毒株KP.2,都是屬於原來的「Omicron家族」。新冠疫情從原始病毒株到現在,N蛋白結構沒有太多改變,因此快篩試劑都是針對N蛋白做檢測,廠商設計產品時已考慮到病毒變異可能,所以偵測上不會太有問題。

食藥署強調,若新冠病毒N蛋白有新的變異,食藥署也會採取措施,例如要求業者針對現有產品做新的相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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