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會後指出,根據內政部106年函示,大巨蛋屬於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問題,未來若大巨蛋要辦演唱會將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李四川說明,根據大巨蛋使用執照註記第29點,大巨蛋舉辦非體育活動時,要請遠雄委由專業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送交第三方專業技購審查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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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川解釋,目前能夠審查防火逃生避難的只有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及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而審查只要通過一次,後續都能比照辦理,但交通維持相關計畫,則是每次辦演唱會都要送市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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