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臉書全文如下:

「今日因本店的新聞報導令各位顧客和大眾造成恐慌和不適,我們深感抱歉。對於這次的報導中的內容我們想要出來說明一下。

我們在店裡把過期的和牛冷凍保存這一點是違法的,確實是不對的,我們也體會到對於台灣食安相關法律的認知不足,而做出了不好的示範感到很抱歉。

報導中的冷凍肉品和一些過期的商品是我們為了提升服務品質所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且販售的肉品跟過期肉品我們有用兩個冰箱進行保存就怕交叉感染,客人食用後會有噁心和不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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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次的事件,我們將會更加嚴格的控管食品的保存和針對肉品去做檢測給大眾和來過本店的顧客能夠放心,並且能重新拾起對本店的信任。

在營業時間所提供的肉品,絕對是和報導中的過期肉不一樣的,為了確保肉質的鮮甜和肥美,我們都會定期叫貨配送新鮮肉品只為給客人最好的品質。

在這次的報導中多多少少有些與事實不同的地方,造成大眾的恐慌,我們深感抱歉,造成大家著麼多麻煩。

對於這次不實的報導,我們決定採取法律行動,給消費者和大眾一個交代。

從開店以來,我們都是真誠對待客人,誠信經營店面,我們保證以上的內容並沒有造假。

我們會繼續努力誠心誠意的對待故顧客,並努力成為能讓客人感到幸福與滿足的餐廳。和牛EMPEROR」

去年10月開幕的和牛EMPEROR,是台中市頂級和牛燒肉餐廳,強調經營團隊均為日本籍,從日本空運和牛來台,菜單上的雙人和牛套餐每人要價3900元。不過,台中市食安處前天根據離職員工檢舉前往稽查,發現有多達15箱的日本「黑毛和種」牛肉,已逾最佳賞味期3至5個月不等,還有味噌11盒均逾有效日期2個月到4個月不等,豆瓣醬3瓶逾有效日期2個月,冷麵24箱24箱逾有效日期1周。

食安處表示,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置,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緩,並將全數過期食材封存,要求業者不得再使用。至於是否會勒令停業,食安處表示,此案仍在稽查中,後續將視違規情節依法辦理。

台中市食安處在「和牛EMPEROR」查獲的過期和牛,最佳賞味期為2023年11月29日,已逾期4個半月。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食安處在「和牛EMPEROR」查獲的過期和牛,最佳賞味期為2023年11月29日,已逾期4個半月。食安處提供
業者聲明。翻攝「和牛EMPEROR」臉書
業者聲明。翻攝「和牛EMPEROR」臉書
台中市食安處人員封存問題肉品。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食安處人員封存問題肉品。食安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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