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平均地權條例新制已於112年7月1日施行,銷售資訊及代銷契約於銷售前有無完成申報備查,另預售屋買賣契約、廣告內容真實性、樣品屋設置許可、代銷業業務責任是否合乎規定均列為查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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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地政局表示,本次查核更加強檢視3大重點,包含:銷售預售屋不得涉及散布不實資訊、營造熱銷假象或揪團壟斷等炒作行為;買賣預定單(紅單)不得約定賣方得保留出售或簽約權利或逾期沒收訂金等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及不得同意或協助買方轉讓等情事;以及預售屋簽約、解約均應於簽訂及解除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

113年度第一次聯合稽查結果表。地政局提供
113年度第一次聯合稽查結果表。地政局提供

地政局地價科長蕭湘君表示,本次稽查建案中,林口區「亞昕森匯·天匯(森匯)」搭建的銷售中心、樣品屋未取得設置或使用許可,後續將由工務局依法查處,其餘缺失事項因屬得先行改善之情況,均已責請業者限期改正。

有鑑於4月春假即將來臨,蕭科長提醒,新北地政局網站有建置「不動產交易安全專區」,有購屋需求的民眾可先至官網了解相關買房看屋注意事項,並可參考該局已完成備查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

地政局強調,因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消費者於簽約前應再次確認購買資訊,核對廣告宣傳品(紙本、電子看板、牆面、模型屋、樣品屋均屬之)內容,於參考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並充分審閱契約條文後再行簽約,切勿衝動購買,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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