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交通部觀光署表示,以《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做為禁止組團赴中國旅遊的法律基礎,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2法源依據,痛斥「如此的硬拗,真的令人噴飯」。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也批評,觀光署不再是服務全民與業者的部門,而是聽從國安單位命令的血滴子,「國安與獨裁往往只有一線之隔,納粹法學殷鑑不遠」。
但是王國材今天到屏東出席環島自行車道暨多元路線推廣活動與座談會,面對媒體追問「禁止組團赴中國引用法源引發爭議」,他仍表示,經與法制單位討論可對旅遊業管理做限制,因此引用法源禁止出團。
王國材指出,禁止出團不是目的,主要是因為去年起開始不斷拋出善意,希望中國能有善意回應,未料中國並未開放團客過來,還逕自變更M503航路損及台灣國安,甚至還發生斷交事件,因此,王國材認為組團赴中國的經營行為「損害國家利益」,所以討論用此法源禁止出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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