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說明,公司只要僱用1名員工,就屬於就保及職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如果公司僱用員工達到5人或以上,則一定要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
勞保局指出,雇主依規定為員工申報加保,員工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即時獲得相關保險給付的保障,雇主也可以分攤職業災害的補償責任。
另外,勞保局也提醒,適用《勞基法》的公司,無論僱用多少員工,雇主都要依法為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如果僱用的員工是部分工時人員,務必要在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保、就保、職保的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此外,若員工到、離職日,適逢春節假期,勞保局提供多元申報方式,方便公司依規定申報員工加、退保,以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一、網路申報
投保單位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不因假日到、離職,影響員工的保險效力:
1.當日申報:假日亦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2.提前預辦:員工預定到職日起前10日內,可線上預辦到職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3.追溯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休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線上申報追溯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二、書面申報
投保單位如非勞保局網路申報單位,亦可於春節假期後第一個工作日,填具加、退保(提、停繳)申報表,於表內註明「於○年○月○日到(離)職,逢例(休)假日,請受理○年○月○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並檢附員工到、離職證明文件寄送勞保局,同樣可追溯員工於到、離職之例假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提醒,雇主切勿因工讀生已用眷屬身分參加健保,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投保單位如未依規定申報勞工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將有罰則,違法事項也會公布。此外,如果因沒有幫勞工申報各項勞工保險,導致勞工因此受到損失,雇主要負責賠償。
至於勞工部分,勞保局說,如要確認雇主有無投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洽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掌握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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