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表示,長榮航空自去年12月下旬至今,仍舊拒絕針對工會所提出改善勞動條件以解決人力流失與不足,與工會進行任何正式、實質的協商。針對機師工會長榮分會與長榮航空間之勞資爭議,工會於1月8日起,由工會「非長榮分會」之其餘會員進行罷工投票程序,此一階段之投票將於21日截止,22日上午開票。
機師工會今日秀出桃園市政府裁處書,揭示長榮航空因違法進用沒有特定機型執照的外籍飛行員,明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68條,在去年12月上旬,遭到桃園市勞動局具體裁罰,並要求即日改善,否則可廢止招募許可及聘雇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機師工會表示,這意味長榮航空不但先透過違法仲介公司違法引進外籍飛行員(亦已遭主管機關裁罰在案),甚至連這些外籍飛行員,引進時竟都不具備實際執行飛航勤務之機型執照!違法聘雇事實確定,而長榮航空藐視主管機關裁量權責仍持續違法招募,直接威脅旅客飛行安全,讓工會不得不以罷工行動喚醒長榮航空!
最後,機師工會強調,倘若長榮航空資方仍堅持拒絕針對工會所提出改善勞動條件、解決人力流失及不足,終止違法仲介、違法進用外籍飛行員等核心訴求,與工會進行實質、對等的協商,機師工會與會員都已作好準備,將在取得合法罷工權後,進入罷工行動實質規劃。
不過,屆時為避免搭乘航班的旅客到了機場才臨時撲空,工會也初步決定,最遲將會於正式發動罷工行動的24小時前提前預告。
對於工會將合法罷工,長榮航空今日表示,尊重工會自主,但公司不會放棄任何與機師工會溝通協商的機會。
至於非法晉用一事,長榮航空認為是桃園市勞動局因法條認定差異之處分,已向主管機關提起訴願。長榮航空說明,國內各家航空公司聘僱外籍機師時,均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4條第2項規定聘僱與訓練晉用,且所有機師皆經過業界標準訓練和考核,取得所需執飛機型之檢定証後始得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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