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10/29說明訴求2大重點,一是記點、二是檢舉,因以前沒有記點,現在卻針對交叉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臨時停等或併排臨時停車,除了罰款外,要記違規點數1點,但計程車業者每天載客15至20趟的情況下,不在合法的地方上下車,這一上一下被跟拍就是記2點,目前全台計程車司機約近10萬人,新規上路後開放民眾檢舉,但卻亂檢舉,所有人現在都不敢開車。

道路設計不良、不完善,路邊汽機車格多、又紅線,這樣根本沒辦法靠邊停載,這樣就併排了,被拍照又要被記點了,影響真的很大,民國70年起駕駛計程車至今的阿亮就反應,被檢舉達人偷拍,收6張罰單、記點7點,不知道怎麼辦,感覺要被放假了,車貸、房租都無法繳,要怎麼活。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說明,待今日與貨運業者討論後,會再與內政部會再做最後確認,屆時,還再對外發佈正式公告,以下是討論的內容,初步與部長的共識。

一、參考我們建議給台北市交通局的方案,積極已與22縣市地方政府,協商統一在道路每100-150公尺,劃設10%黃線,提供給職業駕駛上下客貨,並且適用於一般駕駛臨停,但禁止違停。

二、與內政部警政署共識,在道路規劃未完善,劃設黃線未完成之前,暫緩實施記點制度,特別是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併排停車(臨停項目),且不得影響人車交通安全的情況下。

三、檢舉違規的事證,需要求檢舉人,有動態三分鐘影片舉證,且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才能舉發,會與警政署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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