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通知「新興冷凍食品公司」使用美國冷凍豬前腿肉製作之「豬火鍋肉片」,豬肉原產地標示為「加拿大」,標示不實;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瑞騰國際公司」使用美國冷凍豬梅花肉製成「豬肉片」及「豬梅肉捲」,豬肉原產地標示為「加拿大」及「英國」,標示不實。

前述2家業者標示不實產品流入台北市41家食品業者,台北市政府食安官今日會同消保官啟動專案查核,雖然現場未發現前述違規批次之產品,卻查獲其中1家業者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4家業者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

4家業者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分別為知名連鎖加熱滷味「三顧茅廬」內湖文湖店,使用美豬,現場原產地卻標示台灣;連鎖湯滷「潮味決」南港研究院分社,使用美豬,現場卻標示台灣、西班牙、加拿大;三媽臭臭鍋-中研院店使用加拿大豬肉,現場標示台灣;士林區韓玉館使用美豬,現場標示加拿大。印盒子廚房則是使用美豬,現場完全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

未標示原產地業者實際來源國別。衛生局提供
未標示原產地業者實際來源國別。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說明,標示不實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者,違反《食安法》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10款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表示,有些業者解釋之前進口其他國家的豬肉,更換使用美豬後沒有更改標示,至於使用美豬卻標示台灣,可能就是不想讓人知道,之後會再請負責人親自到衛生局或以書面方式陳述意見,初犯一般都是開罰最低金額,標示不實處4萬元罰鍰,應標示卻未標示處3萬元罰鍰。

 

印盒子廚房使用美豬,現場完全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衛生局提供
印盒子廚房使用美豬,現場完全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即日啟動市售豬肉標示查核專案,每月查核至少300件標示比對業者來源單據,國別是否與現場標示一致,年底前至少查核1000件,查核內容包含稽查現場請業者出示來源單據、來源商品原始外包裝等佐證資料,比對現場肉品國別是否正確。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22條、25條及28條規定如實標示豬(牛)肉及豬(牛)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以確保自身及消費者權益。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唐吉訶德賣情趣扭蛋被抓包根本沒大獎!廠商、賣場將公布聯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