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廉接受《不要鬧工作室》訪問指出,他2004年在奇摩交友認識一位日本女孩,她是個喜歡台灣的上班族,後來她來台灣留學,兩人開始交往同居 ,2006年她回國,提議阿廉去日本發展,於是阿廉就拋下台灣的機車雜誌主編工作,為愛去日本重新發展並跟她結婚。

阿廉回憶起剛到日本的那段時光,首先面對的難題就是求職,第一自己不會日文,第二沒日文學歷,也沒有錢,於是他仗著配偶簽證,留在日本一邊打工,一邊去市公所學免費日文,半年後考到JLPT 2級,才進去夢寐以求的賽車學校就讀,當時妻子則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

阿廉畢業後,本來要去西班牙賽車隊工作,但因妻子反對,只好在關東找到別的車廠工作;但搬到關東後,關西出身的妻子開始適應不良,每天鬱鬱寡歡,他每天早上6點出門,半夜2點回家,就這樣夫妻漸行漸遠。

妻子後來懷孕,獨自搬回關西,還丟下一句『要不要來隨便你』。」 阿廉表示,於是他辭了最愛的工作,去關西跟妻子重新開始,但新公司又派他去國外,每個月三周在國外、一周在日本,連續3年的外派人生,本來就有裂痕的感情破洞又更大,「我覺得唯一能補償她的,就是我好好賺錢工作,我的銀行存摺、印章、提款卡全部給她,我從不過問。」 

外派業務結束後回到日本,妻子提到要買房子,阿廉說:「這些年我只顧著賺錢,沒注意家裡存款,於是我問她帳戶狀況。沒想到她回答,『沒有儲蓄、一毛都沒有』。在日本工作10幾年,把薪水全部上繳給妻子,也不曾領過零用錢的我,嚇到身體出問題,賀爾蒙內分泌失調,瘦了23公斤。」 

 阿廉說:「當我生病,她對我只有冷酷無情,夫妻關係有名無實。」於是決定跟妻子離婚,她一開始裝作不能接受,但開始常常消失不在家;某次他去國外出差回來,發現家裡東西都被搬空,桌上有張紙條寫著,「我照你的要求搬出去了,以後有事找我律師談。」 

阿廉幾個月後收到法院傳票,內容是「婚姻費用請求」,而婚姻費用就是夫妻沒離婚分居時,收入高的要負擔收入低的生活費,「日本法律是不管她去哪,只要婚姻關係還沒解除,就要負擔對方生活費,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阿廉表示,日本法律保障有孩子的婦女,不論對方有多不對,「我每個月必須要給她9萬日幣,直到我們孩子滿22歲。我的房租一個月8萬日幣,稅金8萬多,再加上這筆9萬費用,薪水扣到剩下零頭。加上我是外國人,不能有不良紀錄,當初變賣愛車,跟銀行借貸,就是為了付這些錢。」 他大嘆:「我終於體會到這段異國婚姻根本是地獄!」

阿廉提到,後來多虧了一群日本專業律師團隊,幫他順利離婚,之後整理帳戶,發現妻子在搬走前,這幾年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總共拿走2700萬日幣(約新台幣582萬元)。但他也強調,「我的故事不代表所有人的遭遇,肯定世界還存在真愛,我只能說我現在過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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