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勞工局從前年開始,根據Foodpanda提供所屬外送員保險、教育訓練等相關佐證資料,認定公司未替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機車第三人責任險,違反「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同年9月裁罰9萬元,同年11月及去年2月、5月各裁罰10萬元,Foodpanda提出訴願均遭駁回,因此提出行政訴訟。

Foodpanda主張,南市府裁罰依據的保險種類,具全國一致性質,憲法中規定是中央立法事項,而非地方制度法中的勞工安全衛生地方自治事項,平台與外送員之間是承攬契約關係,僅約定外送服務和報酬,南市府自治條例要求平台以「要保人」身分幫外送員強制投保,已牴觸現行中央法規;另現行「汽車保險營業機車附加條款」,保險契約效力範圍為「全時段」保單,也不符合外送特性。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判南市府敗訴,南市府上訴聲稱,自治條例經地方議會通過、報請行政院核定,並未牴觸憲法,又指出要求業者為外送員保險,以確保勞工職災權益,並落實保障外送勞工職業安全衛生之立法目的,可見保險屬於地方制度法勞工安全衛生自治事項。

高高行高等庭認為,原審認定保險相關法規依憲法規定,屬於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事項,而南市府所訂自治條例規定內容,不屬於地方自治團體的自治範疇,也未經中央授權訂定,違反憲法規定的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市府敗訴定讞。

南市府不服上訴,高高行高等庭判決南市府敗訴定讞。取自Google map
南市府不服上訴,高高行高等庭判決南市府敗訴定讞。取自Google map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南門市場大火後第3天 市府全力協助災後復原與攤商財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