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和原能會、農業部等對於氚廢水排放,跨部會都進行相關監測,日本相關水產品輸入由食藥署主責,台灣漁船到相關海域捕撈漁獲由漁業署主責。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說明,我國自2022年第四季開始進行水產品抽樣檢測生物氛,去年第四季抽樣日本魚、秋魚、海鰻、牡蠣、扇貝等及海藻類等,共25件,均低於最小可測活度(MDA)。
食藥署在2023年也規劃抽樣日本輸入水產品及藻類共100件,截至8月23日已檢驗鯖魚、鮭魚、牡蠣及章魚等共27件,均低於最小可測活度(MDA)。鄭維智表示,剩下73件會等日本開始排放氚廢水後陸續抽樣檢測。
林金富強調,食藥署在日本排放氚廢水之前,已經抽驗52件日本輸入水產品來建立生物氚背景值,將來日本開始排放後,邊境會持續抽驗並且對照背景值,以便及早監測異常,是否啟動相關應變措施。
因應日本排放氚廢水,台灣是否禁止某些產品進口?林金富表示,因為目前沒有看到風險改變,所以暫不會改變對日本食品的管制措施,維持現行規定。所有食品管理以風險來討論,如果看到不合格風險增加,我們才會加強管制措施。
媒體詢問,台灣沒有訂定食物中殘留氚的限值,監測異常的標準為何?林金富說明,主要透過2項標準,目前除了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把三種元素加總訂定一個標準,其他國家包含美國、歐盟都沒有訂定氚在食品中的限值,所以沒有氚超標的議題。
林金富指出,雖然很多食品沒有訂定氚殘留的標準值,但是我們都會監測風險,將來監測發現食品殘留氚超過背景值,就會召集專家進行跨部會討論。
檢測日本水產品的氚殘留量需要耗時2周時間,食品一直放在邊境恐怕會腐壞,導致邊境查驗有困難。林金富表示,因為目前沒有訂定食品殘留氚的限量標準,所以不會把檢驗結果當作輸入與否的標準,檢驗時間比較耗時,所以輸入當下先跟業者買產品採樣送驗。
林金富表示,今年和明年都有編列預算要抽驗100件,如果監測到異常,會再跟專家討論是否提高檢測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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