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2022年至2023年流感高峰期,疾管署自去年12月1日開始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原訂擴大實施到今年3月31日,因流感疫情持續,所以今年4月至8月期間逐月延長擴大條件。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本次延長擴大條件至8月底為本(111)年度第5次延長。除101年度擴大用藥至H7N9指揮中心解散外(擴大使用期間為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本次為歷年第二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統計,擴大對象使用量(盒),一盒一人份,2022年12月為10363盒,2023年1月到6月依序使用16456盒、21034盒、24247盒、36641盒、66065盒、79317盒,逐月增加。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去(2022)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402例 (239例A型H1N1、151例A型H3N2、5例A型未分型、7例B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0%),86%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其中死亡85例 (57例A型H1N1、25例A型H3N2、1例A型未分型、2例B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透過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https://antiflu.cdc.gov.tw/),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

由於目前流感與COVID-19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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