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進行,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續行討論案,及凱擘集團所屬金頻道等12家、台固集團所屬永佳樂等5家、中嘉集團所屬吉隆等12家、天外天數位、大新店民主及屏南共32家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中基本頻道變更涉鏡電視頻道續行討論案。

黃文哲中午初步回應,由於董事長鄭優提出的說明,無法達到給予通過或不通過的心證,因此3位委員棄權;通過的原因就是,4位委員都覺得OK,且兩案都是1次就通過,都不需要進到第2輪。

鏡電視今由董事長鄭優帶隊到會說明,包含董事兼總經理蔡滄波,董事洪玟琴、董事廖芳潔、法務長黃俞豪;鏡電視8名股東,包含《鏡周刊》社長裴偉2.5億元、占12.5%,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2億元、占10%,穩懋董事長陳進財2億元、占10%,翰林育成3億元、占15%,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1.5億元、占7.5%,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3億元、占15%,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3億元、占15%,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3億元、15%。

下午2時整,NCC召開記者會,黃文哲說明,今委員們對鏡電視的財務提出非常多的疑問,包含有無股東代持、轉讓等問題,針對鏡電視董監事變更,附停止條件許可,要求該公司全體股東要切結以下內容,股東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託外,並無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分轉讓他人情形」。

黃文哲強調,鏡電視必須拿到所有股東切結,才會讓已通過的案子發生效益,切結書需1個月內送進NCC,若股東沒有簽屬、或沒有送進,等於這次申請案就不會生效,但不影響上架86台。

NCC已於今年1/4許可鏡電視從3.5億元增資到20億元,外界關注20億元要增加到30億元,NCC專委陳金霜說明,如果通過申請董監事變更、上架86台都過關,鏡電視就可在1個月內進行增資,也表示股東都非常支持,但對於到底有沒有轉移持股等,委員才會做出希望提出切結。

陳金霜表示,由於當初發照有給附款,申設保留許可廢止權第7項就規定,股東116年7月前將全部或一部分股份交付信托外,不得將其轉任他人,這次是希望確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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