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出「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符合資格可領到3萬元補貼,為便民服務,採線上申請,且申請時免附證明文件,只要輸入借款人基本資料等資訊就能完成申請。但據了解,很多民眾還是搞不清楚,連沒貸款也蜂擁申請,導致第一天上線就塞機,開通100小時就35萬人申請。據此速度估計,至今1周已逾40萬人申請。
營建署表示,原則上本月申請、審核過關下月撥款,12月29日截止前申請,最慢明年1月領到錢,估算全台約55萬人符合資格。為避免審核費時,民眾要先檢視是否符合資格,以免白忙一場。
提醒一、請填寫112年2月28日貸款中的金融機構
營建署表示,經檢視現有申請案件,發現部分資料有填寫錯誤情形發生,在此特別提醒民眾,填寫貸款金融機構項目是要填112年2月28日貸款中的金融機構,如有上述日期以後轉貸者,請注意仍要填寫112年2月28日貸款中的金融機構。若申請網站內屬於必填資料(打*號)出現填寫錯誤,請申請人填妥「資料更正切結書」後,以郵寄或傳真至營建署,將由營建署來協助修改,如為分行填寫錯誤,則會由金融機構校正,申請人無須提出更正。
提醒二、本專案須由借款人提出申請
營建署指出,另外還有一種情況,由於本專案必須由借款人提出申請,如誤以房屋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則須請原申請人填妥「放棄申請切結書」後,以郵寄或傳真方式提供本署先辦理案件撤銷後,再由借款人本人提出申請。
以上2種切結書均可至營建署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房貸支持專案專區或線上申請網站右上方的教學說明-常見問題下載。
提醒三、本專案僅適用於購置住宅貸款之借款人,方可申請
營建署最後強調,本專案借款人所辦理之貸款必須是購置住宅貸款,如以房屋抵押取得消費性貸款,金融機構未認定為購置住宅貸款,則非屬本專案之適用對象,請民眾勿提出申請。
本專案申請人須為自用住宅貸款的借款人,其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合計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的貸款餘額。
二、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
三、原始核貸金額,位於臺北市住宅為新臺幣850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臺幣700萬元以內。
四、110年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於新臺幣120萬元以內。
五、上述資格認定基準日為1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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