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法》草案政院版第9條第2款與第3款規定,受到眾多學界與醫藥實務界質疑,主因放寬再生醫療不須申請藥品許可證或完整臨床試驗,只要經執行人體試驗結果,證實其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而非實質功效,即可使用在病人身上。國民黨團批評,這如同先前未經三期臨床實驗的高端疫苗打在人體。

薛瑞元今日出席活動受訪表示,《再生醫療法》草案也不是沒跟學界事前溝通,而是過程中有些人沒參與,直到法案送到立法院之後才有意見出來,審查程序主要是立委主導,因為程序已經在進行,要詳細針對專業性問題逐一回答,有一定困難。立法院昨天暫緩三讀,我想還會進一步協商,我們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薛瑞元表示,接下來衛福部會加強對民眾、各領域專家和立委提出的質疑積極溝通,不一定透過舉辦公聽會,因為現在法案在立法院,由衛福部舉辦公聽有點奇怪,有各種不同方式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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