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有效期限6年,屆滿前6個月申請換照,中天電視於2020年6月8日向NCC提出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但同年11/18遭NCC以營運不善為由駁回換照申請,並於11月25日函通中天,中天不滿,12月2日提起出訴訟,包含撤銷原處分、主張NCC應准許換照、賠償中天79.53億元及其利息,同年12月12日凌晨0時正式下架52台。

而今年5月10日,法院做出一審結論,中天1勝2敗,勝於NCC需撤銷原處分,但在准予換照、國賠則吞敗,其中NCC的問題,在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換照法定程序,會有審查「檢視過去營運計畫執行情形」、「估測未來6年營運計畫」2個面向,前者評分佔40%,後者60%,兩者評分合計低於60分為不合格,將不給換照。

不過NCC於2020年審查中天換照案時,用了2016年《廣電三法》通過後使用至今的舊版評分表,其中「未來6年營運計畫」五大評分標準包括,頻道定位與內容規劃、內控機制與編審制度、財務規劃與收費基準、公司組織與人員訓練、客服編制與意見處理,其比重為「5:3:2:1:1」,但2018年修正新版為「4:2:2:1:1」,因此遭外界質疑舊版較不利中天,但NCC檢討過後,認為舊版不違反法律授權,NCC審過100多家都是用舊版,不是只為了處理中天。

由於NCC遭質疑用舊版評分表不利中天,而法院也認為應該用新版評分表,評分基準違反規定,有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不予換照結論,因此判定原處分違法。

即使一審勝訴,中天新聞想要上架、重返有線電視,依法仍必須拿到衛星廣播執照,並與系統業者談好條件,再由系統業者向NCC申請上架,但中天新聞執照2020年到期換照失敗,且法院這回沒有要求NCC一定要做成換照處分,所以中天即便一審撤銷原處分,當NCC選擇上訴,就可以不用重審換照,使中天持續無照,也無法上架。

針對判決所提評分表部分,NCC解釋為何?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說,NCC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審查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案,並依據2016年修正過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訂定相關審查辦法及配分標準。

中天審照不過後,其他電視台申請換照是使用哪一份評分表?翁柏宗說,NCC審理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案皆採相同配分設計,並使用於包含中天綜合台等眾多換照案,不論是2017年新聞頻道換照案,或目前審理中的新聞頻道換照案,皆使用相同配分、一致標準。

由於日前主委陳耀祥喊出「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目前僅有華視成功入主52頻道,若未來中天新聞有機會重生有線頻道,能取回52台嗎?

翁柏宗表示,一審法院判決雖撤銷原處分,但同時駁回「應作成換照處分」之主張,而系統業者如想頻道異動,需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等規定,向NCC申請營運計畫變更;委員會尚無討論個案,故針對個案無法回應。

此外,翁柏宗說,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業達成上架商業協商,即可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向NCC申請變更,而NCC僅依據第29條授權子法4個原則來被動審議,並無指定頻道位置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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