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精神科主治醫師顏尚易於5/8進行例行性巡房時,病患家屬要求開立巴氏量表,但顏並未同意,家屬憤而揮拳攻擊醫師,雙方爆發激烈口角,護理人員多次勸阻,但醫師頭部仍遭病患家屬重擊受傷。

對此三總昨表示,醫師遭家屬毆打導致頭部及顏面多處受傷,已由法制官陪同立即報警處理,本次醫療暴力事件,院方非常重視,並將尋求司法途徑,嚴厲譴責醫療暴力行為,以維護醫療人員人身安全。

此外,北市衛生局亦於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北市衛生局將主動追蹤本案偵辦情形,待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後,衛生局將依醫療法規定,就行為人違規情節嚴懲不殆,以嚇阻他人再犯,同時亦將要求醫院採行更積極之手段,提供醫護人員可以安心執業的環境。

北市衛生局強調,醫院是傷病患等待被救治的場所,醫療暴力不僅危害醫事人員身心安全,更妨害傷病患的就醫權益,醫院若發生暴力事件,應立即報警以及時排除傷害風險,並通報衛生局、轄區派出所及地方檢察署,2020年至2023年5月期間醫療暴力事件,經衛生局依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共裁處45件。

此外,北市衛生局表示,已責成醫院落實相關規範,輔導醫院進行急診暴力事件防範措施,自2011年起即請本市急救責任醫院加強執行:門禁管制、派駐24小時值勤之駐衛警或保全人員、設置警民連線、張貼反暴力海報、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明顯區隔等措施、建立警察局簽巡機制、辦理防暴演練等,並責請醫院將滋擾防範推廣至病房及門診等公共區域,確保就醫環境安全。

《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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