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婉臻今(5/4)召開記者會痛批,日前才被踢爆內湖某托嬰中心中寶班嬰幼兒遭不當對待,後再接獲多位受害家長陳情,家長怒訴不只自身小孩受虐,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連在隔壁大寶班的幼兒也遭不當暴力對待。
此外,洪婉臻指出,父母哭訴孩子受虐通報至今已超過1個月,托嬰中心與社會局卻都沒有積極面對家長,到記者會現場還不承認疏失,怒批社會局公然說謊。
洪婉臻說,據家長陳述,目前起碼有3位老師施以不當對待,影響2個班級。且從3月30日事發至今,已逾1個多月,直到上周五校方才邀家長去托嬰中心開說明會,然當所有家長要求公開畫面時,托嬰中心卻推拖拉不肯給全部,還說監視器畫面檔案受損。
另洪婉臻指,即便後來社會局要求托嬰中心提供3月13日至4月24日的畫面,結果3月13日、17日、20日、22日、23日、25日、27日、28日、31日,還有4月11日、12日、13日通通沒提供,等於1個月的監視器畫面只拿不到11天,而社會局卻直到5月2日才發出第一波調查報告,且僅裁罰機構12萬元。
社會局回應,2名不當對待托育人員已有調查結果,將公布姓名,並於4月28日召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根據監視錄影畫面及相關人員陳述,發現托育人員曾大力搖晃幼童,易造成嬰兒搖晃症侯群,若情節嚴重,恐有生命危險。
此外,社會局說明,綜合研判後,認定遭通報的2名托育人員行為涉及照顧不當,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規定,依法進行裁罰,而其中1名托育人員裁罰1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另1名托育人員因涉及刑事調查,先處以公布姓名,行政罰鍰則俟刑事司法結果確定後再行裁罰。
對於不止2名托育人員有不當對待事實,社會局指出,尚有其他托育老師疑似涉及其他小孩的不當對待,將於近日公告調查結果。
至於托嬰中心監視錄影未能完整交出情形部分,社會局說明,發文命交出30天錄影畫面,該托嬰中心未能即時執行,違反《兒少權法》第108條,已針對機構祭出12萬元罰鍰,並再次要求限期改善,若5月4日屆期仍未交出,將按次處罰至最高30萬元。
關於托嬰中心的違法懲處,社會局說,該托嬰中心面對多起不當對待嬰幼兒的管理疏失問題,社會局會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並決定機構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的程度,但在機構面對多起事件及監視錄影畫面消失問題,傾向以重罰來嚴懲,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1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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