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表示,「芒果鳳梨」為該會農業試驗所近年育成的新品種,並於2018年6月11日取得我國植物品種權,經該會2019年審議通過採非專屬授權,期限5年,迄今已授權4家種苗業者及3家農戶種植生產,惟未授權境外生產。由於鳳梨為無性繁殖作物,繁殖倍率3-5倍,生育時間至少1.5年以上,短時間能否能繁殖大量種苗供應如同對岸媒體所載面積,尚需查證。
到底是中國偷還是自己人帶去中國?農糧署強調,目前還不知道這樣的訊息,但強調「該品種種苗不可以輸出,只能在台灣種」,品種權就是授權給幾家公司去生產,但是沒有授權到國外生產,如果外流就違反植物品種法相關規定。
雖無證據確定,但農糧署直言,從外觀就看的出來應該是「芒果鳳梨」,到底是不是真的還要進一步求證;打算怎麼求證?農糧署表示,若有國人在中國經商,會再跟對方作進一步確認,不會派人去中國查證。
到底如何處理後續,農糧署表示,將來「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51條、第55條之1及第55條作修正將刑責入法,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並將刑責入法,違反前開公告禁止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之物沒收,並設有法人併罰規定,但尚未通過。
由修法尚未通過,所以就只能呼籲,即便過關,也只能針對台灣人,畢竟中國人真的來偷返回中國後也抓不到,就是呼籲國人保障台灣品種。
該品種已於2021年申請目標市場日本品種權並取得臨時保護,未來倘有非法侵權產品輸日,可主張權利,防杜其輸入日本競爭我外銷市場,但中國若大量種植銷往日本以外的國家就無法可管,未來將針對鮮果能輸銷的國家進行申請品種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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