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本案涉及之二處基地現況屬樹林防洪三期區段徵收範圍,未來配合本案重大建設規劃之公益性及必要性,將排除區段徵收範圍先行開闢。

此外,本次變更面積共計約3.6053公頃,其中基地一位於樹林體育園區南側,將變更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用地及自來水事業專用區,為社會福利及醫療設施用地,面積約為2.4050公頃;基地二位於樹林體育園區北側,將變更污水處理場用地為社會福利及醫療設施用地,面積約為1.2003公頃。

 

都市計畫科長鄭博仁指出,本案基地除滿足中央興建社會住宅之需求外,未來也將配合新北市政府推動醫養、長照服務政策,規劃約3,700坪長照服務空間,其中包含社區長照機構、住宿長照機構、複合型連攜診所及居家長照機構辦公等空間,以滿足地方長照需求,打造社宅、醫動養園區。

城鄉局表示,本案將於今年3月29日上午10時整於樹林區公所3樓禮堂、112年3月29日下午2時整於板橋崑崙公園市民活動中心、112年3月30日上午10時整於新莊區公所10樓禮堂辦理公開展覽說明會。相關書圖資訊可至新北城鄉發展局網站點選「最新消息」的「都市計畫公告」查詢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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