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賢說明,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4月上路,其中紅黃線違規停車不得再檢舉,並因此曾在議會要求交通局與交大提出因應策略,不能將抓違停的勤務通通塞給轄區分局,特別在警力不足的情況下,違停不開單的「類違停」現象根本難以解決,都是修法出現的嚴重後遺症。
李明賢質疑,路邊違停僅短短幾分鐘、可能只是下車買東西,因此民眾打電話檢舉等警方到場,違停駕駛早就離開。即使民眾可透過110檢舉,警方也無法在第一時間趕來開單,根本沒有真正的遏阻效果,就有可能出現一堆街頭「類違停」。
李明賢調閱台北市交大數據,證實「類違停」現象存在,去年1到4月違停)單月告發2萬5134張罰單,平均每月2萬1604張罰單。而開始實施限縮檢舉後,6月單月的違停罰單僅1萬1479張,等於開單數銳減一半,若以5到12月來平均,單月違停罰單數1萬5877張,平均減少約3成。
李明賢指出,限縮檢舉之後出現不少後遺症,平均每個月消失5000張違停罰單,都可能淪為「類違停」,缺少檢舉的嚇阻效果加上警力有限,實際上的「類違停」更可能遠遠超過單月5000輛,街頭豈能不塞?
對此,北市交大回應,因應民眾檢舉項目限縮,將針對主要幹道提升見警率,加強違停熱點巡查取締,違規事實明確即依法舉發。至於嚴重影響交通順暢及安全的車輛,則立即拖吊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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