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草案預告期已於2月22日截止,吳昭軍解釋,預告期之所以縮短到7天,原因是新型菸品對青少年危害日益嚴峻,為了在母法上路後,子法也能同步實施,才縮短預告時程,否認逃避國會監督,認為「大家想太多」。

立委林為洲、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董氏基金會和戒菸衛教學會今(24)日共同舉行記者會,針對日前國健署預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之預告期僅7天一事,痛批違反法規命令,縮短預告天數未載明理由,選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正式召開之前,根本就是要逃避國會監督,要求至少滿足60天預告期。

根據行政院2016年9月5日之公文,載明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林為洲指出,除非有「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或「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在這2個條件下才可以縮短,但是國健署預告的「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有符合縮短天數的規定嗎?

林為洲質疑,若說有急迫性,那到底是誰的急迫性?根本是政府考量進口廠商的急迫性,而不是國人的健康罷了,這個是政府該有的行為嗎?把廠商急迫性顧好是國健署成立的宗旨嗎?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痛批,政府信誓旦旦說要加速管理加熱菸,卻不先公告施行禁止類菸品(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加熱菸),並開始加強取締,反而將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的時程與「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公布綁在一起,「政府企圖快速通過內容粗糙、漏洞百出的審查辦法,難道是為了讓加熱菸早日合法上市?」

立委林為洲認為,「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之預告期應至少60天。立委辦公室提供
立委林為洲認為,「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之預告期應至少60天。立委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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