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除禁止電子煙,也加管加熱菸及載具,菸品警示圖文比例則增至50%。

此外,禁菸年齡也將從18歲提高至20歲,並將禁菸場所擴大至各級學校、托兒所等,不過目前許多大學的校園內仍設有吸菸區,若要全面禁止恐是項難題。

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148所大專校院中,僅76校(51%)為無菸校園,並將菸害防制列入必辦議題。教育部指出,大專校院全面禁菸規定,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青民協)指出,修法後校園被全面納入禁菸場所,卻未有任何吸菸區的排除條款,「立法過於顢頇」,壓縮吸菸者合理吸菸空間,執行上將會遇到問題。

青民協舉例,現如清華大學、中央大學、中正大學、東吳大學等,為保障吸菸者權利、不影響他人,皆設置吸菸區,而各大專院校原設有的吸菸區接下來是否自動失效?呼籲衛福部及教育部更明確說明。

教育部因應修法提4配套

因應菸害防制法三讀通過,教育部也提出4大配套措施,包括:

(一)召開大專校院無菸校園工作會議
(二)成立學者專家輔導諮詢小組,研擬無菸校園策略
(三)修正大專校院菸害防制工作指引
(四)持續補助大專校院健康促進計畫
 

青民協提到,雖民法下修到18歲成年,但成年年齡與抽菸年齡不一致勢必造成混淆,呼籲衛福部加強宣導,以免造成第一線店員販賣菸品時造成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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