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起環保署推動「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媒合服務作業程序」,其減碳效益媒合平台於2022年6/10起提供媒合功能,截至去年12月底,全國完成汰舊換購電動機車近2.4萬件,對減碳、空品改善有正面效益,民眾透過平台選擇將減量效益賣給環保署或開發單位如科學園區、產業園區。
根據環保署統計,目前車齡達10年以上機車仍有約630萬輛、小客貨車約400萬輛及大客貨車約12萬輛,可量老舊車輛污染及碳排放量較高,有必要加強鼓勵汰換。
自今年1/1起至明年12/31止,同意將汰舊換購車輛之減碳或減空污染效益歸屬於環保署者,將依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給予不同金額補助或獎勵金。
以機車為例,除了既有的回收獎勵300元外,有減碳(溫室氣體)獎勵1000元、減空污補助1000元,等於可領2300元,若是2007年6/30以前舊機車報廢,2023年底前還可加領2000元汰換補助;小客貨車汽油換電動車除了既有的1000元回收獎勵,減碳補助12000元、減空污補助2000元,合計可領15000元;另,小客貨車柴油換電車可領18000元、大客貨車老舊換六期柴油可領31000元。
若民眾選擇賣給開發單位,機車部分除了既有的回收獎勵300元外,減碳收購底價1500元、減空污收購底價2000元,合計最低可領3800元;小客貨車汽油換電動車除了既有的1000元回收獎勵,減碳收購底價12000元、減空污收購底價5000元,合計可領最低18000元;另,小客貨車柴油換電車最低可領23000元、大客貨車老舊換六期柴油最低可領191000元。
但須注意,開發單位「空污補助」有限制,需同一空品區,就是必須在同一區域(北部、桃竹苗、中部、雲嘉南、高屏、宜蘭、花東空品區)進行舊車報廢、新車掛牌才能領取開發單位的空氣污染物,環保署補助則無此限,屬全區域抵換;減碳部分,不論是環保署還是開發單位都屬全區域抵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