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局表示,為解決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將公保地還地於民,並活化土地利用,新北市政府與中央推動整體性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作業前,已先行推動新北市公共設施「減半徵收」政策,選定樹林區「文中三」作為公保地解編的示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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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局指出,「文中三」學校用地位於捷運「新北樹林」線LG17站、大安路旁,距離樹林火車站約10至15分鐘的步行距離,往北可通往新莊、迴龍,往南可銜接鶯歌,向東可銜接至板橋、土城、中和等地,且鄰近潭底公園、大同山登山步道及十二股圳步道,具有優良交通、休閒等區位條件。
城鄉局長黃國峰說,本案變更重劃完成後,地主將可取回住宅區土地,另市府也取得必要的公共設施用地,其中規劃的市場用地可採立體多目標使用,除了可以配合住宅發展策略,作為中、長期社會住宅發展的標的外,也可提供托老、托幼等公益設施,或是公務機關辦公室、社會福利設施、停車場等公共使用,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務。
黃國峰表示,市場用地也可配合市場處安置臨時攤販的需求,規劃適當空間安置攤販並集中管理,以改善市場的環境及品質。全案都市計畫的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今起公告實施,相關資訊可至城鄉局網站「最新消息」的「都市計畫公告」查詢。
城鄉局指出,新北也配合內政部102年擬具「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積極推動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目前已有15處公設通檢案件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另泰山、萬里、樹林已於市都委會審議中,淡水竹圍、五股也同步啟動公展草案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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