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整理出這10點,包括:

 

1.團體領袖行事獨裁,我行我素:

一旦加入的團體,領袖掌握完全的話語權,不容許其他人的看法,甚至只要有異端,就會嚴厲斥責批判。

2.操弄團體或個人的心理:

領袖會擅自引用、解讀經典,引導團體風向,讓團體去指責特定人。領袖會以自己的認知,強行加在特定人身上,甚至會指責不服從的黑羊,認定這個人說謊、不忠誠、私生活有問題、精神不正常等等。

3.鼓勵偏見與霸凌:

用自己對特定人的偏見,鼓勵其他會眾集體無視、攻擊、污衊,甚至毆打特定人。一旦這個人對外求救,會員就會集體支持教主,而非被霸凌的人。

4.公開羞辱叛教者:

會在公開場合宣揚會眾的隱私,鼓勵其他人批判,甚至會以神的名義認為會眾的想法、行為,違反團體與神的教義,要求會眾悔過、遵從領袖。

5.製造被害人的愧疚:

不斷的以各種方式,讓成員以為自己做錯事、說錯話,以情緒勒索的態度,讓會眾以為違反領袖的意思,就是對不起神、對不起組織、對不起他人、對不起自己。領袖的想法都是對他好,是他自己不識好歹。

6.把「這個人」孤立隔離:

完全隔離這個人,希望會眾不要跟團體以外的人求救,也不要接受外界的訊息。領袖會不斷宣傳外界都是有敵意的,藉此凝聚團體的向心力。

7.背叛團體,就斷絕先前所給的支援:

一旦會員不聽話,就會以斷絕支援的方式,在物質上與心理上讓會員心生恐懼。例如,心理上會威脅對方下地獄、下輩子會淪為畜生道(可以當貓嗎?)物質上,會威脅對方往後找不到工作、沒有支援等等。

8.恐嚇威脅與溫柔體貼不斷交替:

威脅以後,會給點糖吃,讓被害人以為,這一切的事情,都是因為真的關心他,讓他在成長與挫折中不斷交替,並且聲稱這是神明的考驗。

9.團體的家法高於國法:

他們通常會認為,國家的許多法律是違反教義的,不需要尊重遵守。家法才是信徒應該完全遵守的,為了國法破壞家法,就是叛徒。

10.要求不合理的奉獻,不論是物質或身體:

信徒的身家都是神給予的,所以應該全心奉獻給團體,實際上則是供給教主的個人享樂。

 

呂秋遠喊話「如果你的團體有以上症狀,一定要逃離,也不值得留戀。就像是這個案件,原本就是單純的家事案件,但因為教會領袖介入,甚至批評被害人私生活有問題,阻止被害人報案,才會有這麼多的爭議。」

 

他還說「一日家暴終身家暴,除非加害者有很大的決心,否則家暴行為是不會改變的,只會不斷的變本加厲。因此,家暴行為不是家醜,也應該外揚,讓司法介入,讓加害人可以收斂與遠離。如果有人嘗試用中華傳統五千年文化告訴你,你的行為會毀掉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人際關係,甚至毀掉自己,或者是說,你一定有錯,私生活有問題,人家才會家暴你,這已經是檢討被害人的狀況了,憑甚麼我們要跟這樣的人一起陪葬?」

 

最後呂秋遠更感性喊話「他是牧者,不會有錯?如果牧者只重視組織、重視個人名聲,而不在乎國法、不在乎兄弟姊妹的痛苦,一味只想掩蓋事實,那麼,他不能稱得上是牧者,自然神也不可能授予任何權柄給他。所以,如果你在任何團體裡,不限於教會,受了傷,請一定要記得,錯待你的,肯定是人,而不是神。真正的宗教,都會告訴你,不論你是什麼樣的人,都會有人,也會有神,一定很愛你、一直很愛你。」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小甜甜深夜發文再度駁斥虐狗 動保處花3小時查證後給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