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今年3月1日起公告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屏東縣府著手清查轄內已寵物登記的比特犬,迄本月8日止,已登記在養比特犬共572隻;對比特犬的絕育率也由5月清查的23%提升至73%。

比特犬。資料照片
比特犬。資料照片

鄭永裕表示,還有近3成飼主未替所飼比特犬隻完成絕育;縣府於法定期限到後,將針對飼有比特犬仍未絕育的飼主及未替犬隻寵物登記的飼主,強力執法,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開罰。

農業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除特定寵物繁殖業者以外之飼主皆須替所飼養之犬貓絕育,違者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規定裁處最高25萬元罰鍰。 明年3月1日起飼養未登記比特犬,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6條規定處最高25萬元罰鍰,且得沒入該犬隻。再次呼籲相關飼主依法辦理,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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