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毒)駕新規今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

除以上罰鍰外,並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及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裁決所今天第14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13名,累計96名;本次分別計有酒(毒)駕累犯2次10名(含毒駕累犯2次1名)、拒測累犯2次1名,累犯3次2名。

北市府今公布13名酒駕累犯大頭照及違規紀錄。裁決所提供
北市府今公布13名酒駕累犯大頭照及違規紀錄。裁決所提供

其中酒駕累犯3次2名如下:陳君第1次酒駕於2019年8月4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仁化街遭攔停,第2次酒駕於2022年2月2日駕駛汽車在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遭攔停,復於2022年6月20日駕駛汽車在台北市鄭州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0)。 

賴君第1次酒駕於2020年11月7日駕駛汽車在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遭攔停,第2次酒駕於2022年1月20日駕駛汽車在新北市板橋區萬板路遭攔停,復於2022年8月5日駕駛機車在台北市成功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54)。 

此外,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而這次公布的名單中,有10位全部都超過0.25mg/L,另有2位拒測。

裁決所課長吳素禎表示,這次公布的前7位都有刑事判決,第8人同為刑事判決,但折抵後還要繳3萬罰鍰,序號第9、12、13也同樣都是刑事判決。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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