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鏡電視3董1監公文,被整本「拷貝」洩密,NCC有沒有要查?翁柏宗說,委員交換意見後,決定把此事交由政風單位調查;至於3董1監辭掉後,董事會無法運作,NCC可以容許這樣的狀態多久?翁回應,這屬公司法範疇,鏡電視已說要盡快召開股東會,NCC以正式看到申請文件為準。

在此之前,鏡電視爭議不斷,包含之前裴偉遭爆辭鏡電視董座,仍月領150萬顧問費等,而NCC今年3月稱,已掌握2關鍵點,但案件調查至今仍沒結果。

翁柏宗也說明,這是今年1/5有民眾檢舉,NCC尚未許可鏡電視申設案前,稱有人力共用、裴偉辭董座仍月領顧問費150萬,那時業管處(內容管理處、NCC主秘)有採行政調查,但委員沒有參與,狀況他不了解,要再請內容處說明。

翁柏宗強調,針對有無領顧問費150萬元、人力共用等,NCC在1/19委會員上有做防免措施;對於鏡電視股東傳轉讓股權、人頭持股,他則說,申設過程中,為防免申設許可後即刻轉讓他人,因此對轉移有附款,禁止股東在6年執照期間移轉股權,若有移轉事證,即違反附款,會依法來處理。

至於’下周三是否找電視股東到會陳述,翁柏宗說,他不清楚,因主委沒有排定。現鏡電視8大股東包含鏡周刊社長裴偉、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萬海少東陳致遠、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等。

媒體質疑,股東在經營上不合,股權還不能移轉、要卡6年,翁柏宗說,當時外部審承諾,外界疑慮「申設後轉讓他人」等脫序行為,增資則要按照公司法,閉鎖型公司不一定要那8位,如陳進財以債入股。至於三董一監之前的申請要不要撤回,是鏡電視的決定,有正式公文送件,NCC就是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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