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1日報導,這名化名「李曉霞」的少女去年被父親發現她被迫賣淫、被人性侵。當時,李曉霞才13歲。


2024年5月,湖南新化縣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發,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滿14歲不滿16歲)對李曉霞實施犯罪行為。


本案8名成年被告人中,有3名為公職人員,作案時分別是新化縣油溪鄉人大副主席、新化縣審計局工作人員、新化縣交通局工作人員,他們都是透過社交軟體聯繫劉姓主嫌,達成賣淫嫖娼約定後與李曉霞發生性關系。


涉案的3名公職人員均已被開除公職,其中,新化縣油溪鄉人大副主席龔昊東則是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曉霞去年被輟學無業的劉姓主嫌性侵、引誘賣淫。案發時劉某某僅17歲。據一審刑事判決書透露,被告人劉某某得知李曉霞與多人發生過性關系,萌生想帶李曉霞賣淫賺錢的想法。


陸續有8名成年人透過劉某某介紹而嫖娼,即使李曉霞表達不願意賣淫時,劉某某也多次哄騙、糾纏她繼續賣淫。


今年5月20日,新化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某某因犯引誘幼女賣淫罪、性侵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其餘7人均犯性侵罪,刑期在3年2個月到4年6個月不等。7月,二審刑事裁定維持原判。


然而,這並非李曉霞遭遇侵犯的全部。她的父親說,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還有同校的學生對其女兒性侵。這6名未成年被告均因性侵罪,在今年5月的一審判決中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至4年不等。


李曉霞的父親在新化縣做一些小生意,他坦言平常較忙,孩子們主要是由妻子照顧。2022年10月他和妻子分居後,3個孩子主要由他照顧。案發至今,他仍不明白女兒為何會變成這樣。根據報導,儘管李曉霞已經轉學一年,但仍不想上學,不時離家出走。


報導說,案發後,新化縣城內賓館、電競酒店等場所以及街道、鄉道,都張貼了嚴厲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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