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針對這起過失致死官司,在5月31日向佛羅里達州橘郡巡迴裁判所提出動議,指出死者丈夫幾年前在他的PlayStation簽署的DIsney+訂閱協議中規定,除小額索賠外,任何糾紛都必須「個人仲裁」解決。迪士尼還補充,他去年9月使用My Disney Experience應用程式購買Epcot主題公園門票時,也同意了類似的條款。該次購買發生在悲劇的前一個月。迪士尼在法院文件聲稱,這兩份協議都要求他在購買前同意仲裁條款。

死者丈夫的律師在8月2日針對迪士尼提交的動議提出反擊,「認為消費者在創建Disney+試用帳戶時同意的條款,將永遠讓該消費者與任何迪士尼相關公司或子公司發生糾紛時、放棄讓案子交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這種觀點是如此荒謬、不合理與不公平,司法良知也會感到震驚,法院不應執行這樣的協議」。相信其他也簽過同樣協議的無數消費者,得知竟有這樣的法律「陷阱」,應該也會深感震撼。

死者丈夫律師也指出,訴訟人是以遺產的個人代表身份提出訴訟,不是代表他自己。

訴狀中寫道,42歲的死者10月5日與丈夫在Raglan Road Irish Pub and Restaurant餐廳用餐後數小時,因嚴重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倒地,儘管立即使用過敏急救注射器,送醫後仍舊不治。她曾在紐約大學朗格尼醫院工作,她在點菜時曾多次向服務員強調自己對堅果與奶製品過敏,她點了扇貝、洋蔥圈、花椰菜與玉米煎餅。

死者丈夫根據佛羅里達州的過失致死法案,尋求超過5萬美元的賠償,包含精神痛苦、收入損失與葬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