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澎湃新聞報導,中國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副庭長王佳佳審理一件車禍賠償案。原告50歲無業單身黨姓男子今年4月遭李姓男子駕車撞傷,住院29天後向肇事者求償。


原告向李姓男子的保險公司求償包括住院費、精神撫費金等費用共人民幣18832元(約台幣85098元)。法官王佳佳跟醫院核對住院日期與傷勢,確認黨某僅是腳踝扭傷等輕微傷勢,卻執意住院,其中甚至有14天是在院外活動遊玩。


法官王佳佳在今年7月23日根據黨男實際住院日期,判處保險公司賠償黨男人民幣9384元(約台幣42404元),只比原先要求的金額少了9448元人民幣(約台幣42693元)。


孰料,無業單身的黨姓男子竟然懷恨在心,他跟蹤法官王佳佳下班路徑,查出了王佳佳的住處。8月7日晚間,黨男埋伏在法官王佳佳住處停車場,一等王佳佳下車,就以奪命割喉的方式,當場殺害王佳佳致死。


案子發生後,震動當地。警方全力追緝,在隔天逮捕黨男時,他還企圖服毒畏罪自殺,被警方拜託醫院搶救後生還,並被控以殺人罪。


當地民眾指出,法官王佳佳生前風評極佳,辦案敬業認真,辦事苦幹實幹,是難得的好法官。對於她的殞命,非常惋惜。不過也有民眾指出,王佳佳就是辦案太敬業太認真了,反正錢是保險公司在賠,幹嘛還真的去計算兇手的住院天數,結果只為了區區9448元人民幣(約台幣42693元),就賠上自己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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