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荔枝新聞》報導,事件發生在2022年10月,史男車禍身亡後,家屬將對向朱姓轎車駕駛、違停蘇姓貨車司機,以及他們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都告上法院,索賠138萬元人民幣(約632萬元台幣),而之所以對朱男提告,是因為他當時使用了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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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朱男當時開著遠光燈行駛在道路中間靠右側,導致對向史男受到影響,才會追撞上違停貨車。但由於朱男認為事故與自己無關,所以當時他沒有停車、沒有報警,法官因此認定他的行為不僅不符合公序良俗也已經違法,必須承擔一半的責任。

最終朱男必須賠償史男家屬67萬元人民幣(約307萬元台幣),而違停的蘇男負擔40%責任,必須賠償67萬元人民幣(約261萬元台幣)。不過由於兩人都有投保,金額由保險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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