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導,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的王姓青年是大專畢業生,自願報名從軍,3月經縣政府批准後入伍。

不過新兵訓練期間,王姓青年多次申請離隊,當局與家長再三告誡拒服兵役的嚴重後果,他仍鐵了心要離開,4月30日遭部隊除名。

據報導,武城縣近日通報對王姓青年違反兵役法的處分,包括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不得聘用於國有企業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年內不得出國(境),並處以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每年2萬4293元)2倍罰款,即4萬8586元,上繳縣庫。

根據中央社,王姓青年還被列入「德州市拒服兵役人員名單」,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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