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案將墮胎藥「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和「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與鴉片類藥物和其他成癮藥物歸為同一類。在禁止墮胎的路易斯安那州,人們未經處方持有這些藥物是非法的。將被判處最高五年的監禁,但孕婦持有這些藥物供自己食用的情況除外。「強迫墮胎」可判處 5 至 10 年監禁,並處以美金1萬至7萬5千元的罰款。犯罪對象是懷孕三個月以上的,罰更重,可判10 至 20 年監禁,以及美金5萬至10萬元的罰款。該法案將於10月1日生效。

該法案設立了「強迫刑事墮胎」罪,禁止第三方在孕婦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墮胎藥導致或試圖導致其墮胎。傑夫蘭德里在X(前推特)上發布的聲明表示:「要求憑處方獲得墮胎藥物,並將對不知情的母親使用墮胎藥物定為犯罪,這完全是常識。」「這項法案保護路易斯安那州的婦女,我很自豪今天簽署這項法案。」

目前正在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的一項聯邦案件,同樣尋求撤銷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對米非司酮的批准,米非司酮是藥物流產治療兩種藥物方案中,服用的第一種藥物。這可能會限制全美範圍內使用該藥。預計最高法院將在六月底對此案作出裁決。

支持墮胎的研究組織古特馬赫研究所 (Guttmacher Institute) 估計發現,2023 年 63%的墮胎都是藥物墮胎。

在台灣,米非司酮列屬第四級管制藥品,許可證類別為「限由婦產科醫師使用」須於醫院或診所內,在婦產科專科醫師或醫護人員面前服用。藥房不能販賣,也不能調劑,須持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藥局,才得由合法人員依婦產科醫師之處方進行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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