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早報》報導,被告蘇俊炎2月15日坦承涉及組織犯罪,向身份不明人士提供銀行帳戶進行犯罪活動,並對妨礙司法公正罪行直認不諱。

《新明日報》報導,詐騙集團會假冒銀行行員,向客戶發送釣魚訊息,誘使他們登錄假網站輸入帳戶等資料,再藉此轉走被害人存款。

蘇某與同夥負責提供銀行帳戶,用來存入詐騙所得。

他每月可領取3000新元酬勞,每額外提供1個帳戶還可再領600至800新元。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兩個多月來逾3000人喪生 以色列與真主黨停火協議「接近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