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財政部網站12月21日公布,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指控台灣單方面對中國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規定。
因此,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該協定,依規定和程序決定中止協定裡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委員會指出,希望藉此舉讓台灣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中國的貿易限制。
公告指,自2024年1月1日起,中國將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附件所列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CFA協定稅率,依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稍早,中國商務部12月15日提前公布對台灣貿易壁壘調查結果表示,台灣對中國的貿易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國台辦隨即附議,支持相關主管部門結合對台灣的貿易壁壘調查結論,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
發稿時間: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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