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日本的旅館業法修正案今年6月通過,旨在保護旅館業等從業人員,為其他住客營造舒適環境,進而留住人才,並促進觀光業發展。
根據厚生勞動省的規定,若出現「特定要求行為」,住客就會被認定為「奧客」,業者可拒絕提供住宿。例如不合理地殺價、強行要求升級房間、不遵守入住或退房時間、要求契約外的接送服務等。
另外,若對服務人員態度惡劣,業者也可以不提供住宿。例如,長時間怒罵工作人員、要求工作人員「土下座」(下跪道歉)、指定特定人員服務、因酒醉要求工作人員長時間看顧等行為,均會帶給旅館業者過多的負擔。
不過,厚生勞動省為避免身障人士遭到歧視,也列出不應被視為「奧客」的行為,例如在櫃檯用筆談溝通、引導視障人士到客房、要求移動床和桌子以方便輪椅進入房間等。
厚生勞動省之所以明定拒絕提供住宿標準,另一個原因是新冠流行期間,住宿業者無法要求有感染症狀的客人就醫、戴口罩等。而修正法案上路後,住宿方有權拒絕感染被政府機關歸類為「特定傳染病」的客人入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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